事项名称:申请行政处罚听证案件须知  
 
依据《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》第4条
条件对行政处罚案件有听证需求的即可申请
程序申请-大厅受理-办案单位办理-大厅领取
时限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,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。
材料 书面或口头申请;
收费标准
受理机构名称市环保局政务大厅
办公地点市延安一路41号
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
咨询投诉渠道咨询电话:82870987   投诉电话:82870404
部门青岛市环保局